催告通知书 罗坝村塘背卢屋村民小组各户主: 根据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福兴向阳、墨池村、黄畿村和刁坊罗坝村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3〕34号)规定,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9月30日为本次房屋征收签约期限,现签约期限已过。但截至本通知书送达之日止,你位于罗坝村塘背卢屋的公共老祖屋仍未测量评估。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推进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催告如下: 刁坊镇政府将于2014年9月11日到你处进行测量评估,届时请予以协助配合。否则,相关部门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测量评估,同时房屋室内装修以普通装修标准进行评估计价。 特此催告 兴宁市刁坊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