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同意对兴宁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袁勇华(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野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永添(市政府办公室)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钟剑波(市审计局局长) 黄启东(市信访局局长)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科工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小海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