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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日 兴市府(2011)16号文件《关于征收叶塘镇大众村等集体土地的预公告》公布,拟征收叶塘镇大众村、同众村、上岳村、田心村、岳桥村、甘塘村,新陂镇华新村位于兴合公路及工业大道侧的集体土地约1300亩,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旱地、果园、林地、农村宅基地、未利用地等。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按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