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xingning.gov.cn/xxgk/fggw/zcjd/content/post_2528359.html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xingning.gov.cn/xxgk/fggw/zcjd/content/post_2528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