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足球改革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李希书记对梅州足球改革发展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梅州市足球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梅州市“一个龙头,两翼齐飞”、“一地三田”总体思路,全面推进梅州创建中国足球特区工作,振兴兴宁足球运动,擦亮我市“足球之乡”名片,进一步加强我市足球运动的组织体系、竞训体系、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足球产业、足球文化等领域建设,补齐足球发展短板,让优势更优、长板更长,让小足球转动大视野,为城市增添精神力量、用足球点燃城市梦想。 二、文件依据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主要内容 兴宁市推进创建足球特区建设奖励扶持办法共八章:第一章,固定资产投资奖励;第二章,招商引资奖励;第三章,足球办学奖励;第四章,获评省级及以上足球训练基地奖励;第五章,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扶持奖励;第六章,足球场地建设补助;第七章,青少年足球比赛及足球人才培养输送奖励;第八章,其他。 其中,针对足球场地建设、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扶持、足球比赛及足球人才培养输送奖励方面,制定了兴宁市推进创建足球特区建设奖励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对奖励的范围、标准、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更具有操作性。 被解读稿链接:《兴宁市推进创建足球特区建设奖励扶持办法》(兴市府〔2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