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兴宁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推动兴宁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的关键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在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兴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将《规划》列为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兴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谋划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全面贯彻国家、省和梅州“十四五”规划战略部署,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兴宁人社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是“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的总体框架是怎样的? 《规划》共设置4章19节。 第一章为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总结了“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成就,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为总体要求。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三章为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围绕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突出抓好助推兴宁苏区振兴发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技工教育发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关系、基本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内容,对“十四五”时期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具体谋划安排。 第四章为项目支撑及保障机制,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法治建设、实施重大项目、强化规划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等内容。 三、《规划》提出了哪些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规划》围绕就业、社保、人才、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公共服务等六方面提出了25项量化目标。就业创业方面,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社会保障方面,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十四五”期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100%。劳动关系方面,全面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大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注重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保障,着力打造山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市。公共服务方面,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