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2026—2027年度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总体控制数量及布点规划方案》和《兴宁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权指标竞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2026—2027年度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总体控制数量及布点规划方案>和<兴宁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权指标竞价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编制。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更好地执行落实,现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出台《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科学规划+公平竞价”新机制,强化安全监管、优化市场环境、实现精细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及《兴宁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 二、目标任务 实施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总量控制、布点规划和零售经营权公开竞价,目的是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管理效能,促进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市场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方案》在起草过程中,分别征求了各镇(街道)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及部分市场主体(各镇街经营户代表)的意见,均无意见或达成一致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办事指南 1.准备:提前获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2.竞价:关注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告,缴纳保证金(一年期5万元/点、三个月期3万元/点)后参与线上公开竞价。 3.缴款选址: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价款,并自行在竞得区域内确定符合AQ4128全部安全要求的经营场所。 4.核发许可:经市应急管理局现场核查通过后,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涉及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申请从事2026-2027年度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 (三)关键词诠释 总量控制:零售点数量上限为296家。 公开竞价:通过线上渠道价高者得,一年期证保留底价2.8万元/年/点,三个月期证1.8万元/年/点。 退出机制:违规吊销许可证将导致经营权终止且竞价款不予退还;因国家政策调整可退款。 (四)注意事项 安全合格证是前提;竞价成功不代表一定能开业,最终取决于选址是否通过安全核查;需备足资金;经营权严禁出租、出借、转让。 四、利企惠民措施 通过公开竞价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取代可能存在的“人情审批”;通过明确规划与规则,使经营者能清晰预判、理性投资;最终通过严格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消除群众身边隐患。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文件属新出台政策,是管理制度的重要创新。核心差异在于建立了“规划定总量、市场配资源”的新模式,从以往行政管理主导转向“安全规划+市场配置+强化监管”的综合性治理,更具系统性、透明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