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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兴市府办〔2023〕9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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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详见附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pdf


政策解读稿链接:关于《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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