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办法的科学性、公开性和有效性,现将《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时间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22日,为期30天,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 附件:兴宁市公共机构停车泊位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受理单位: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兴宁市人民大道东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514500 电话:332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