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关于支持梅州兴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兴市府〔2025〕47号,以下简称“园十条”),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全面推行“免申即享”服务模式,由兴宁市工业园管委会牵头,联合市科工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园区范围内及纳入园区统计的制造业企业开展了系统梳理。经初步核查,目前共有37家企业满足奖励条件,涉及“园十条”中的4条政策奖项,拟奖励资金总额合计1334.78万元,并形成了《2025年度〈关于支持梅州兴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免申即享”奖励资金汇总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奖励企业名单、奖励金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园管委会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市工业园管委会将依据公示内容按程序办理奖励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人:黎小森,联系电话:0753-3876833 附件:2025年度《关于支持梅州兴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免申即享”奖励资金汇总表 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