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备案结果并加强动态管理的通知》(文物博函〔2024〕1739号)要求,为加强文物展示利用,现将兴宁市博物馆已通过国家文物局备案复核的6件/套一级文物名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