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作者: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2-10-27 10:56:32 |
根据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第二批轮作试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梅市农农函字【2021】228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试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梅市农农函字【2022】54号)文件精神及《兴宁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兴宁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拟在项目预算内划出不超过15万元,在新圩镇、龙田镇和刁坊镇设立3个相对固定耕地质量监测点,进行土壤跟踪检测和监测评价工作。
为确保兴宁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耕地质量监测顺利开展,现向社会诚招项目耕地质量监测实施代理单位,欢迎信誉好、有资质的企业报名。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研究决定择优选择。实施主体遴选条件:1、广东省境内注册农业技术服务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2、经营范围具备相关检、监测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资质。
申报材料:1、兴宁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遴选单位申报表;2、公司情况及主要业绩简介;3、提供以往的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4、兴宁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报价单;5、提交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检验检测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希望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报名地址: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内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联系人:曾清华,电话:0753-3382425
附件1:兴宁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遴选单位申报表.docx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