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宁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时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安全关,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更新财政动态、部门文件、通知公告等栏目,及时更新机构、部门职责和领导分工信息。2024年,我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前题下,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断增强财政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日常监测,按要求调整优化栏目的设置,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变化,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相关文件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将公开发布的信息加强保密审查和舆情预判,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置。 (六)回应社会关切方面。做好网民留言的答复工作,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种问题。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处理费统计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还存在信息发布量较少,信息公开面不够广,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确保门户网站各栏目信息及时、有效,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兴宁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