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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2〕79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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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市林业局《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林业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市林业局


  松材线虫病是重大植物疫情,是松树的毁灭性病害,具有致病性强、致死速度快、传播扩散迅猛等特性。我市自2014年在神光山森林公园,2016年在水口镇小丰村、福兴街道新联村发现松材线虫以来,目前已在全市18个有林地的镇(街道)均有发生危害。根据2020年秋季普查统计,我市现有松林面积84万亩(含混交林),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11.18万亩,病枯死树约1.2万株。通过积极防治,病死树率保持在较低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疫情的快速蔓延扩散。但目前我市松材线虫病防控仍面临发生面积点多面广、病死松树高发频发、防治资金缺口较大、防控水平有待提高、防治力量薄弱等严峻形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梅州市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十四五”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现结合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实际情况和该病发生发展规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生物安全法》《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从严”的防控理念,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要求,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为重点,强化区域间联防联控,狠抓重点生态区域疫情防控,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打好五年疫情防控攻坚战,坚决遏制疫情严重发生和快速扩散势头,为全面实施绿满梅州大行动、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本提供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压实政府防控主体责任,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纳入对各级林长的考核范围,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密切部门协作。

  (二)坚持依法防控。健全疫情防控制度,依法依规履行防控职责,落实防控措施,强化防控监管。

  (三)坚持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分区分级管理,科学分类、精准施策,从源头防范疫情发生,构筑生态安全防线。

  (四)坚持系统治理。综合考虑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系统性,科学理性认识疫情,统筹疫情防控各环节开展系统治理。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完成年度防控任务,确保疫情不扩散、不严重发生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市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控制在10.86万亩以下,拔除镇级疫点1个,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17个以下(详见附件1、附件2),实现全市疫情发生面积、镇级疫点数量与2020年相比“双下降”。全市减少疫情发生面积0.32万亩(其中2021—2023年减少发生面积0.08万亩,2024—2025年减少发生面积0.24万亩)。

  (二)工作任务。

  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期间,实施日常监测面积2107.92万亩次以上、专项普查面积421.58万亩次以上;实施防治面积55.91万亩以上,提升除治质量;统筹生态修复和灾害治理,分期分批实施灾害松林改造面积0.32万亩以上(其中2021—2023年完成0.08万亩,2024—2025年完成0.24万亩)。

  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任务计划表

任务

年度

监测面积

(万亩次以上)

普查面积

(万亩次以上)

防治面积

(万亩次以上)

松林改造

(万亩以上)

合计

2107.9

421.6

55.9

0.32

2021年

421.58

84.32

11.18


2022年

421.58

84.32

11.18


2023年

421.58

84.32

11.18

0.08

2024年

421.58

84.32

11.18


2025年

421.58

84.32

11.18

0.24

  注:1. 因疫情是动态变化的过程,“十四五”期间每年实际防治量以当年下达任务为准。

  2. 合计包括县属林场等单位数据。

  县属林场以及各镇(街道)等单位,应根据松材线虫病实际发生情况,结合所在辖区目标和任务,共同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相关单位具体任务详见附件4、附件5。

  四、工作措施

  (一)防控区划。

  按省、梅州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分区分级管理的要求,我市镇级疫点分为重型疫区、轻型疫区和一般预防区,我市永和镇等10个镇级疫点均为重型疫区,罗浮镇等8个镇级疫点均为轻型疫区,石壁林场为一般预防区。重型疫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全面攻坚”策略,实现疫情整体可控、逐步压缩、定点清除;轻型疫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集中歼灭”的策略,限期消除疫情。

  (二)具体措施。

  1. 包山头,开展疫情精准监测行动。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和新发疫情应急处置制度,健全以护林员为骨干的地面网格化监测网络,统筹护林员、林场管护员、社会化组织和森林资源监测机构人员等力量,做好每两月一次的日常监测和每年一次的秋季普查,提升疫情动态管理能力,切实做到“监测全覆盖,普查无死角”。

  2. 清疫木,实施疫源封锁清剿行动。按照“及时、就地、彻底”原则,实施全方位、无死角、即死即清的疫木清零行动。落实疫木管控责任,加强对山场除治、疫木下山运输、无害化处理、安全利用等各环节管控,从源头上控制疫情。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组织开展疫情源头追溯,严格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检疫复检。加强涉木企业检疫监管,定期开展检疫巡查,严防疫情人为传播。

  3. 严监管,推进除治质量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大力开展综合防治,加强对社会化防治组织的管理,全面推行以全年防治效果为评价核心、以防治面积为计算标准的年度防治绩效承包模式,加强防治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提高专业化统防统治水平,力争实现“山上不见死树,地上不遗枝桠,房前屋后不见染疫松柴”。

  4. 减存量,落实灾害松林改造行动。通过低效松林改造、高质量水源林建设、防火林带建设、森林抚育等,科学有序实施灾害松林改造,增强松林自我抗灾能力,统筹生态修复和灾害治理。采取树干注射免疫制剂等措施,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健康松树,尤其是古松、名松、广东松等的保护力度,促进灾害防控能力和森林质量提升。

  5. 强责任,开展防控责任督查行动。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原则,压实镇、村一级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制和林长制要求,统一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促检查、防治施工监管以及防治质量检验,提高防治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原则,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依托林长制建立联防联控联检工作机制,开展重点生物灾害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防控格局。加强防治质量及防治成效的督导、抽查,组织开展防控成效镇级自查、县级抽查,提升防治成效。

  (二)严格过程监管。坚持疫情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疫木监管、施工监督、质量核查、责任考核”防治管理机制和质量监管体系。强化防治项目监理,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督查组开展除治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提升防治水平。各镇(街道)要加强检查监督,抓住防治关键节点,督促开展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灾害除治,并对防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防治任务及时完成。

  (三)强化群防群控。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防控知识等普及宣传,努力营造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良好氛围。通过设立宣标牌、张贴通告和宣传图册、悬挂宣传标语、与相关企业(单位、个人)签订知情承诺书、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让疫情防控知识进村入户,使疫情防控成为当地群众的自觉行动,抵制收集、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行为。创新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宣传形式,加大防控宣传视频制作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防治格局。

  (四)加强科技支撑。争取与省、梅州市科研单位或院校等在疫情精准监测、疫木伐桩无害化处理、媒介昆虫松褐天牛防控、纯松林生态系统修复等领域开展合作,建立防治示范点,开展新技术新成果示范,推动新药剂、新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

  (五)强化资金筹措。各镇(街道)应将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监测预报、检疫执法、综合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年度预算安排。严格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确保防治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六、评估考核

  (一)制定实施方案。坚持规划引领,锚定目标任务,分区分级管理。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科学制定本辖区“十四五”攻坚行动目标任务,明确中期(2023年)、末期(2025年)防控目标任务,确定年度工作安排,统筹推进辖区内的“十四五”攻坚行动。按照责任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准确的要求,编制“十四五”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作业设计,作业设计要落地上图。各镇(街道)制定的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于2022年10月30日前报市林业局备案(包括2022年防治作业设计)。

  (二)做好中期评估。各镇(街道)要切实落实五年攻坚行动各项任务,于每年11月15日前以镇级为单位向市林业局报送年度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年度考核与林长制考核同步进行。铁山林场、石壁林场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中期评估材料报送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将配合省、梅州市林业局对各镇(街道)攻坚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三)开展末期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采用实地督导、防治成效核验、检查通报等形式,跟踪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各镇(街道)要对中期、末期攻坚行动目标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自评,市林业局根据各镇(街道)自评情况组织开展抽查核验,形成全市自查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0月、2025年10月底前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附件:1. 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总体目标表

  2. 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阶段目标表(只含镇级疫区)

  3. 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区划表 

  4. 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防治任务分解表 

  5. 兴宁市“十四五”疫点镇拔除任务统计表

  6. 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投资概算表(镇级疫区)

  7. 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投资概算表(县属林场)

  8. 松材线虫病防治单价核算指标表

  9. 疫木除治单株病(枯)死木单价核算表

  附件1-9.docx




  政策解读链接:https://www.xingning.gov.cn/xxgk/fggw/zcjd/content/post_2391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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