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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兴宁市应急综合救援队队员的公告

浏览次数:-作者: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 转自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22 16:39:37

  为加强应急救援的能力建设,保障应急处置工作落实,调动和发挥社会群防群治力量的作用,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含司机和后勤)兴宁市应急综合救援大队男性队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中专、中技),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2月8日至2002年2月7日出生)。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吸毒史,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二)具有兴宁市户籍,在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和特长生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左右眼裸眼视力在4.5以上,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四)持有B1、B2、A1、A2汽车驾驶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工资福利待遇

  (一)每人每月基本工资3300元,考勤300元、伙食统一就餐,其他补助及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队员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集体部分统一由应急综合救援队缴交,标准按社保相关规定执行(每人每月约1244.19元,随社保缴纳金额浮动而变化)。

  (三)应急队员每月休假4天,遇有应急工作任务时请休假在外人员视任务情况应接受工作调配,未休完的假期,待工作任务完成后按比例安排补休(含4大节日),依法享受婚、丧、陪产假等带薪假期。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工作年满3年以上的,每年享受10天带薪年休假。

  三、工作性质

  (一)执行森林防灭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应急救援任务。

  (二)参与应急维稳、重大活动安保等任务。

  (三)执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应急大队由人武部按照军事化要求实施封闭式训练和管理,集中居住、随时待命。平时主要进行《民兵军事训练大纲》等规定内容和非战争军事行动相适应的军事训练,具备随时完成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31日至2月7日止(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二)报名地点:兴宁市兴南大道北92号,兴宁市应急管理局一楼(联系电话:0753-3311955)。

  (三)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所有证件均需原件与复印件)、复退军人要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需提交报名表电子版或纸质版。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与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与申请材料的,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关系。

  五、招录流程

  (一)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计分方式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测评的内容包括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70%+面试×30%。(体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根据考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及政审

  按拟录用的人选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为政审对象,由市应急管理局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三)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为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名单在兴宁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并按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无效。

  (二)面试、考核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实行劳动合同制,凡被聘用的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

  (四)最终解析权归兴宁市应急管理局所有。

  (五)考试总成绩在兴宁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

  附件:1. 兴宁市应急综合救援队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2. 兴宁市应急综合救援队队员招聘体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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